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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逐案筛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发布时间:2019-03-07 10:30:49

本网讯(孙佳蓉)自2018年以来,区纪委监委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近期,区纪委监委集中力量攻坚克难,逐案筛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加强部门协作,紧盯问题线索。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紧盯问题线索排查,并形成问题线索双向排查交流制度。司法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可能存在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及时将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构;区纪委监委在核实线索和审查调查案件中,注重审查核实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统筹办案力量,逐案筛查核实。区纪委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加大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办理力度,统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限时交办催办。建立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制度,班子成员进入办案一线,参与案件线索研判分析、线索核实、审查调查等,逐案筛查核实。

强化执纪问责,着力压实责任。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到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中,对发现存在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问题的,督促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对有黑不除、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惩治放纵、包庇甚至充当“保护伞”的严肃问责,涉嫌犯罪的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