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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防控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发布时间:2019-03-13 14:15:02

本网讯(张丽)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江川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查找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四建立”从源头防控,及时补足短板,确保制度笼子牢不可破。


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各科室参与的领导小组,明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党风政风监督室,确各科室职责,党风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问责追责“不作为、慢作为”等失职失责行为,通报曝光查处的重大典型涉黑涉恶腐败案例;信访室主要负责受理、分流信访举报线索;案管室负责信息排查、问题线索分流督办;宣传部负责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组织部主要内部排查监督、受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办公室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人财物保障;巡察办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巡察内容;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纪检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按规定回复公示;案件审理室负责对案件定性及处理方式等审核把关。建立办公室主任例会、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和打击处理成果周报告、工作信息报送、重点工作通报、工作联络员五项制度,为做好整体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建立问题发现机制

注重发挥信访主渠道、巡察“利剑”、派驻“探头”等各种监督方式作用,突出三类问题,实现区、乡、村三级联动,广泛收集区直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问题线索,对近年来群众举报、监督检查、巡察、审计等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已打掉、判决的涉黑涉恶团伙进行“回头看”,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保护伞”问题,不断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建立宣传机制

广泛动员,打好舆论战。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通过组织一次全体干部的专题培训、签订一份承诺书、投送一封公开信、拓宽宣传和学习渠道、开展一轮走访宣传、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等方式,重点针对农村涉黑涉恶、社会治安乱点等方面进行宣传,扩大群众知晓率、争取群众支持。强化政策和打击成果宣传,综合运用各种平台,在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营造对黑恶势力犯罪人人喊打、人人敢打的强大声势和舆论环境。重拳出击,打好攻坚战。


建立以案促改机制

对涉黑涉恶腐败及背后的“保护伞”问题,坚持边扫边治边建,着力以案倒查,跟踪预防,查找和堵塞思想教育、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和漏洞,努力实现“查处一起、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