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2020-04-15 10:35:21

2月26日,我区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动员会。区委书记徐贤强调,要提高站位、明确方向,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紧密团结各族群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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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贤指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载体、有力抓手,既是各族群众期盼,也是现实发展之需。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大意义,把创建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作为引领江川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创建打牢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基础、物质基础、法治基础、社会基础,为云南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出贡献。

徐贤要求,要提高站位、明确方向,必须深刻理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丰富内涵和时代要求,必须打牢思想、物质、法治、群众四个基础,必须认真审视江川创建的优势条件和短板不足,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聚焦重点、系统推进,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指导思想,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承诺,促进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各民族相知、相亲、相惜”的导向,推进民族交流交融;坚持“依法处理不同民族成员之间矛盾”的原则,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的要求,强化文化引领;坚持“少数民族干部是重要桥梁和纽带”的要求,培养新时代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全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徐贤强调,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时间紧迫,要求严格,任务艰巨。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坚定树立“不创则已,创则必成”的信心和决心,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狠抓督查问效,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形成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大合力,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紧密团结各族群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确保创建取得实效,不断开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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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志刚对创建工作作安排部署。

区领导龚桂存、赵琦、何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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