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宣传攻坚工作方案
2020-04-20 09:06:35

为全面推进我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根基,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18〕65号)要求,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各项目标,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与日常宣传工作结合起来,精心谋划、突出重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组织实施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凝聚力量、塑造形象、推动工作,引导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的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三、总体安排

2020年4月前集中开展《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会议宣讲、座谈交流、新闻媒体、网络电视、电子屏幕、展板标语、书画摄影展览、户外集中宣传、文艺演出等多种多样的形式,统筹推进1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并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宣传我区示范创建成果,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社会氛围。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思想教育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18〕65号)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贯彻落实全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动员部署会精神。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讲座等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切实增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围绕“两个共同”主题,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创建要求,着力宣传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工作成效,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切实打牢全区各族干部群众“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基础。

(二)做好创建工作动态宣传

一是加强媒体宣传。玉溪市江川区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设“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等专栏专题,针对创建活动中的热点问题,组织刊播重点文章,解疑释惑,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和评价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意义、举措和成效,通过新闻报道、通讯、专访、工作综述等形式,及时反映社会各界的关切。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各自政务网站或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开设专题,上传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工作措施和成效经验等。大力宣传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进程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的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营造讲团结促和谐的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自媒体灵活机动的优势,利用微博、微信、工作微信群等新兴媒介,全方位推送创建活动动态报道,凝聚网上舆论正能量。

二是强化社会宣传。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日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主动融入“三下乡”宣传内容,大张旗鼓宣传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提高各族干部群众认知水平。在城市主街道设置主题宣传小景,充分利用车站、医院、服务窗口等公共人员密集场所,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牌、公益广告、出租车顶灯广告平台播放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相关标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宣传教育,使党的民族政策深入人心。

(三)扩展创建宣传覆盖面

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契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入户到人。结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按照“八进”活动实施方案及测评指标要求,在机关做好干部职工政策理论学习宣传,把服务各民族群众的措施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在企业把示范企业联创共建、社会公益、精准扶贫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帮助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在杜区和乡村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搭建服务各族群众的有效载体和平台,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在各类学校通过开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等形式,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在军(警)营突出宣传警地共建、警寺共建、警民共建等联建活动成效,深入开展“结对子、交朋友、抓宣传、促帮扶”活动;在宗教活动场所突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主题,开展爱国主义和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促进宗教和谐稳定;在乡镇街道突出区域特色,宣传经济社会发展和团结稳定取得的成果,体现为民解忧、为民服务,促进团结进步与繁荣发展的融合发展。

(四)夯实宣传薄弱环节

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要突出重点,在流动人口、务工人员较多的社区(村),深入开展精准思想引导活动。教育引导外来务工人员既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又守法遵规,与当地各族群众和喈相处,积极融入当地生产生活。对务工人员、流动人口比较密集的市场、工地要集中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手册等,促进流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与当地各族群众在交往中拉近距离,在交流中增进感情,在交融中增进共识。

(五)大力办实事办好事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与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深入到各族群众中去,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反映群众的意愿,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扶活动,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着力帮助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相关宣传活动作为对各族干部群众进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教育,普及民族团结知识,树立民族团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将总结材料报区创建办。

(二)精心组织,注重创新

区委宣传部、各新闻单位要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把握正确方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把好政治关。新闻媒体要深入基层、融入群众,捕捉新闻线索、发现新闻亮点,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数字说话,努力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情,切实提高新闻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确保我区创建工作的新闻宣传有声势、有力度、有实效。区创建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广泛动员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参与宣传发动工作。宣传内容以区创建办统一印发的为准。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区创建办要采取专题检查、重点抽查等商式,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未完成任务或落实不到位的要问责追责。

(四)加强管理,监测舆情

网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涉及民族团结敏感舆情的监测工作,加强论坛、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的监控,及时发现和稳妥处置负面舆情。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牢牢把握“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方针,着眼于振奋精神、鼓舞士气,着眼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附件:

1.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宣传工作任务分工责任清单

2.玉溪市江川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宣传参考标语

3.玉溪市江川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领导干部“十必知”

4.玉溪市江川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星云石榴籽行动”知识小集

玉溪市江川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宣传参考标语

1.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2.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3.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

4.高举民族团结旗帜,共建和谐小康社会。

5.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进步,繁荣民族经济。

6.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7.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

8.民族团结重在交心,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9.让全区各族人民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10.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1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12.兄弟感情手挽手,民族团结心连心。

13.用真情之水,浇灌民族团结之花。

14.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

15.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

16.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处处盛开民族团结之花。

17.共栽民族团结之花,共享繁荣发展硕果。

18.做民族团结和谐音符,奏文明城市美妙乐章!

19.发展民族教育,提高民族素质!

20.增强民族文化自信,传承弘扬民族文化!

21.凝心聚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22.架好民族团结进步连心桥,共建宜居宜业和谐美丽新江川!

2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

24.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各民族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共同努力奋斗!

25.同气连枝,守望相助,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26.各族人民亲如一家,伟大祖国愈发强大!

27.做民族团结石榴籽、当守望相助追梦人!

28.彝家心向党,脱贫奔小康。(民族地区使用)

29.民族团结始于心,美丽江川始于行。

玉溪市江川区领导干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十必知”

1.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根本方向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2.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总目标是: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根本途径是: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4.“三个离不开”是指: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5.“四个人人”是指:人人都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人人都懂得民族政策,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话,人人都做民族团结的事。

6.“五个认同”是指: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7.“六个相互”是指: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

8.玉溪市江川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是:巩固提升2013年以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在民族经济发展、民生保障服务、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关系和谐等方面取得突破,到2020年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9.玉溪市江川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区“八进”活动是:在全区上下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街道)、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警营、进家庭。

10.玉溪市江川区民族团结进步公约:

各族同胞,皆为一家;星云儿女,根植华夏。

团结进步,旗帜高举;包容差异,不离不弃。

你中有我,互鉴融通;共学共乐,弘扬文化。

建美家园,攻坚克难;爱水护山,敬畏自然。

风雨同舟,守望相助;五个认同,铸牢基础。

拥护核心,心向北京;砥砺奋进,中华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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