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通过省级初验
2020-05-19 09:09:23

本网讯(张菲菲)5月13日至15日,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李正洪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省级验收组及互观互检组到江川,对江川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开展省级初验暨互观互检。经省级初验考评组考评,同意江川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通过省级初验。







考评组一行先后深入消防救援大队、浪广社区、亚洲花卉科创谷、九溪镇矣文村、江川英烈纪念馆、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北山寺、界鱼石公园、河咀村、安化民族广场和民族文化传习馆、李家山青铜器博物馆等15个示范点,通过实地考察、走村入户、查阅资料、专题汇报等方式,对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创建标准和测评指标,对江川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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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月15日下午召开的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省级初验暨互观互检汇报会上,验收组观看了江川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专题片,并听取江川区委书记徐贤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徐贤指出,江川区自启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对标落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根本方向,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八个始终牢记”为引领,以“八进”活动为载体,将民族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实施“党建引领、联创共建、星云石榴籽、文化传承、共融连心”五大行动,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开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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