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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区持续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发布时间:2020-01-15 15:39:27

本网讯(吉桂琼)自2018年成功创建云南省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江川区紧紧围绕“奖牌拿到手,创建不松手”的文明城市创建思路,以“建美一座城  治好一湖水  打造一个高地”为奋斗目标,在新的起点乘势而上,持续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成功创建云南省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江川区持续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和公共场所秩序管理,持续打造优美、文明、繁荣的城市形象,使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19年,全区先后完成城区老旧街道、巷道路灯安装和广场及主要道路出口的景观灯亮化工程,并在兴江路、星云路安装中国结彩灯260个。全面深化城区裸露土地治理,整理绿化用地25412平方米;补植补种清香木等地被植物约57412株;播撒草籽2757.76平方米;栽种香樟树等植物5000多株;修建绿篱灌木15000多平方米;完成星云路、兴江路、澄川路等园林绿化景观提档升级改造。同时进一步强化窗口单位管理,相关窗口单位纷纷创新服务举措,改进和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市民满意度。

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市容市貌整治、违法建设整治和小广告整治是江川区创文工作的四项重要举措。在环境卫生整治中,江川区将建成区划分为30个网格,由区领导担任网格长,区领导、部门、街道、社区四级联动,建立分工明确、权责监督到位、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城区管理体制。组织全区干部职工,并发动广大群众开展“清洁家园”活动、“520”美丽家园环境整治日行动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大力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在市容市貌整治中,狠抓城区内“脏、乱、差”现象,进行城区集镇区环境大扫除,查处占道经营4303起,主要街道的沿街门店一律坐店经营,主要街道、重点区域的公路市场、游商摊贩一律取缔。在违法建设整治中,依法查处拆除“两违”建筑,城市规划区违法违规建筑拆除率达90%以上。在小广告整治中,对各种“乱张贴”现象进行批评整改,切实提高群众爱护环境的意识。

群众是“创文”的主力军,为引导和推动全社会自觉践行文明观念、争当文明市民,我区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创文”工作,让群众在共建中共享,共享中共建,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到“创文”工作。同时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厚植城市道德风尚,不断增强市民文明礼貌、助人为乐、尊老爱幼、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的公德意识,。

志愿服务活动是全民“创文”的抓手,为此,江川区还积极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环境保护、邻里互助、社会治安、健康教育、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最大限度地把群众动员起来,持续深入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