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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区建设“清廉乡村”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0-11-17 15:19:45

本网讯(玉溪日报通讯员  王汐羽)未下发“三资”管理办法,导致部分村还在执行2016年的管理办法,扣2分;村组干部被相关党委、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扣3分……近日,江川区纪委区监委按照申报、考评、公示、命名、复审的程序,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等方式,对6个乡(镇、街道)“清廉示范村、示范社区”进行检查评选。

为持续深化全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今年以来,江川区在全市率先开展“清廉乡村”建设,制定出台《玉溪市江川区关于开展“清廉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从四个方面明确了38项建设“清廉乡村”的主要任务,旨在通过“清廉乡村”建设使农民精神风貌更好。

据悉,江川区明确提出,2020年底全区64个村(社区)399个村(居)民小组基本完成“清廉乡村”建设,并坚持优中选优原则,集中力量打造一批清廉示范村、示范社区,力争4年内实现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乡村建设全过程。

乡村振兴,清廉先行。江川区纪委区监委将以开展“清廉乡村”示范点达标创建验收为契机,以“清廉乡村”建设全覆盖为抓手和载体,以整治乡村腐败、提振基层作风为突破口,推动健全完善基层监督机制,构建富有江川特色的“清廉乡村”建设体系,为推动乡村振兴、建设美丽滨湖花园城市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