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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红十字会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25 16:05:02

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5月25日至6月13日,对玉溪市江川区红十字会开展了全面巡察,2020年8月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红十字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和《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一)关于“学习政治理论、各级重要会议精神不深不透,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不紧密”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学习,筑牢思想根基。依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载体,通过班子成员带头学、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支部大会集中学、用好“学习强国”“云岭先锋”自主学,抓实周一例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微党课、微课堂等学习交流讨论形式,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注重学以致用,强化业务素质提升。制定学习计划,细化学习措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党的创新理论融入红十字工作、指导实践,把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红十字工作高质量开展的源动力。结合实际,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开展对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及省红十字会第六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促使干部职工再学再悟,进一步深化学习成果的转化,切实做到用党的理论武装指导红十字会事业发展。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做群众需要办、政府想要办、红十字会有能力办的实事好事。新冠疫情发生后,红十字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服务全区复工复产复学和“六稳、六保”,依法接受社会捐赠款物575万元用于全区疫情防控。结合红十字会工作职能职责,拟定《玉溪市江川区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做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及会费收缴工作。二是着力推进红十字会核心业务,以重大节日关键节点加强“三救”“三献”宣传,全年开展培训19期,宣传活动20多场(次),组织无偿献血145人,累计献血46000毫升,救助重大疾病贫困家庭6户(人),发放救助金9000元。持续抓好“博爱送万家”“寒冬送暖”关爱活动,努力当好党委政府人道助手。

(三)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责任压得不够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以责任清单形式明确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要点及目标考核,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二是坚持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健全完善舆情监管机制,完善《玉溪市江川区红十字会意识形态网络阵地管理办法》,做到守好阵地,管好队伍。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一)关于“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有效提升基层组织力,主动向上级请示、汇报及时沟通,以便推动工作开展。二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红十字事业发展,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红十字阵地建设,服务社区治理。融入城市基层党建,服务“红色物业”创建,在15个社区(小区)摆放了“红十字爱心服务柜”,大街社区“生命健康体验教室”红十字家园项目已经建成使用,首个基层红十字会挂牌成立。三是红十字会以党支部为核心,积极参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参与“520”人居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落实“挂包帮”“乡村振兴”要求,深入基层与村组干部群众一道脱贫攻坚、清洁家园、整治四乱等;服务全区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四是全力推动“清廉机关”“清廉家庭”创建。践行“移风易俗”,倡导文明乡风,构筑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关于“党建日常工作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延续基层党建推进年、提升年、巩固年,创新提质年做法经验,巩固标准化支部创建成果,把政治思想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把党组织建设与红会工作结合起来,以党建工作推动红十字事业发展。二是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注重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务公开、党员积分与运用“云岭先锋”APP融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有机结合、互为补充。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对标“清廉江川”创建要求,着力推进“清廉家庭”“清廉机关”创建,构筑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抓实“废、立、改”。修改完善《玉溪市江川区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玉溪市江川区红十字会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5个,新建《玉溪市江川区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制度1个,建立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梳理排查风险点,不断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三是严格落实救助工作相关制度,严把审核程序关,规范台账管理。做到救助款物发放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及时回应捐赠人、回应社会关注。

(二)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财务管理。修改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财务管理制度》等5个内控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审核。认真按照新拟定的《玉溪市江川区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开展工作,规范团体会费使用。

(三)关于“厉行节约意识不强”整改情况。一是经常性常态化的开展党规党纪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厉行节约相关管理规定,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控“三公”经费,督促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对会议、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使用管理、宣传材料印制、档案资料管理和物资出入库等严格审批程序,严格管理管控。红十字会领导班子将继续强化“两个责任”,树牢“四个意识”,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抓紧抓实,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7-8011922;电子邮箱:jcxhszh@163.com。

玉溪市江川区红十字会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