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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宣传部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08 11:23:10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对区委宣传部开展了全面巡察。2020年11月1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委宣传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会贯通不够,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效果不明显。”的整改情况

(1)对政治理论学习融会贯通不够,学用脱节。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明确首要政治学习任务,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采取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讲授《江川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思路》《统计工作改革》,观看纪录片《守望相助 同心铸梦—玉溪市江川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之路》、电教片《入党》,到曲靖市沾益区就统筹与曲靖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城市规划建设等工作进行专题考察学习,实地学习观摩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点)等多种形式丰富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形式,增强学习吸引力和带动力;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相关制度,创新学习方式,提升学习质量,转化学习成效;修改印发《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旁听巡听督查制度》,促使中心组学习内容精、制度严、形式活、效果实,切实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下发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见10期,每周学习意见46期,把握学习实效;按计划举行领导干部学习讲坛13期,受众2220人次,专题讲授《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推进移风易俗 建设文明乡风》等,促使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每周五下发本周学习建议清单,每周一政治学习工作规范开展,形成全员同志集体诵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1篇经典文章,3名同志交流一周学习心得,3名同志说明本周工作计划,N名同志畅所欲言交流心得体会的“1+3+3+N”学习机制,推进学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创新开展“以讲促学、以调促学、以测促学”学习方式,开展干部微课堂全覆盖,在全区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组织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测试2次。

(2)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讲话精神认识和思考不到位。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讲话精神的学习,通过自觉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干部通过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学习平台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充分利用干部例会、业务培训会等集中学习12次,严格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投资535.33万元完成了融媒体中心建设,并通过了省级验收。建成中心“两室四部”(办公室、总编室、采编部、播出部、技术部、发展部),以全新技术撬动新闻生产力,实现新闻内容策、采、编、播、发和大数据可视化呈现,聚合管理台、报、网、端、微、屏全媒体,不断增强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二是加强培训,提升素质。组织区融媒体中心开展每周一新闻策划会、周二晚业务培训会、N名同志畅所欲言“手把手传帮带”的“1+2+N”培训活动,严格落实《区融媒体中心学习培训制度》,形成制定采、编、播专业技术人才长期培养计划。选派一线采编队伍到玉溪广播电视台、玉溪日报社跟班学习2期15人次;主动邀请专家、行业能手、上级派驻记者对干部职工进行业务能力专题培训3期150人次,参加新华社云南分社组织的融媒体在线讲坛6期,全力培养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人才。三是技术引领,探索创新。深度探究工作措施方法,适应科技引领、移动优先的传播格局,在融合发展中打破原有壁垒,建立更加完善合理的工作流程,做到100%全员轮岗,最大限度促进采编队伍适应全媒体发展带来的流程革新,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新媒体矩阵初步建成,11个媒体传播平台形成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传播合力,逐步从“相加”走向“相融”。坚持内容为王,实施“好新闻”评选办法和新闻策划协调机制,积极探索新闻生成,创新节目栏目形态,深入挖掘优秀典型,开创10W+原创视频31个,200W+原创作品1个,100W+原创作品5个,视频播放量100W+5个,阅读量10W+图文稿件22篇,努力提高融媒体产品质量。探索创新直播形式,加大民生关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公租房摇号”、“玉溪精神巡讲报告会”及各种节庆活动等直播活动,正在进行“星云湖慢直播”,《疫情下的那抹橘黄》荣获“抗疫情 促发展 玉溪加油”一等奖、《Mojito》MV、《国家》手语舞,独具地方特色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花灯说唱、快板说唱、公益广告8个小视频等作品,深受群众喜爱,有效引导公众,全面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借助“江川星云”APP平台构建商圈服务,形成“媒体+商圈+服务”,增强“造血”功能,共播出通告105条、商业广告77条,广告收入413130元,同比增加值240630元,同比上升139.50%。

(3)学习培训内容不深入、覆盖面不广。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把握方向,按需施教。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持续深化理论武装,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听讲座”与“畅交流”相结合等方式,邀请省市知名专家、学者讲授围绕国土空间规划、统计工作改革、乡村振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数字经济发展等内容开展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开展领导干部学习讲坛13期,覆盖2220人次;举办全区宣传文化思想系统培训2期,覆盖377人次;举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班3期,覆盖780人次;开展网评员培训2期,覆盖267人次。二是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坚持用新思想新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人员实地观摩示范点、开展网络防护体验、进行网评实战演练等,选派人员参加省级培训27人次,参加市级培训52人次,到市级部门跟班学习9人次,到区级部门跟班学习3人次,密切结合业务工作强化实践学习,推动素质能力再提升。三是保证质量,注重实效。持续强化培训内容课程设置、方法和手段的创新,紧盯理论学习有收获目标,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切实抓好培训考试,着重检验理论学习成果,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行为担当,做到“学考结合、以考促学”,实现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相统一,进一步帮助全区宣传思想工作战线拓宽思路、增强本领。

2.关于“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上级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4)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工作不到位。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一是实施公民素质提升行动。利用各级媒体平台、乡村大喇叭、宣传栏等渠道,强化宣传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倡议书,设置专题专栏和曝光台,宣传报道信息396条,曝光各种不文明行为32条次。举办“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工作启动仪式7场次,2000余人参加移风易俗主题领导干部学习讲坛,组织党员干部群众签定《区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承诺书》,184支志愿服务队深入每家每户发放宣传资料75000多份,文明之花在江川大地竞相绽放。二是健全完善“一约四会”。制发《关于加强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通知》,64个行政村(社区)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和“四会”建立工作,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内容成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亮丽名片”。三是开展陈规陋习专项整治活动。组建纪委、组织、宣传、公安、城管、住建等为成员的检查工作队伍,整合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力量,常态开展检查督查,特别是利用节日期间的有利契机,组织9次全领域全覆盖专项督查工作,劝导群众131人,指导简化红白喜事302场,控制和减少各类喜事503场,查处“祭车祭路”87起,涉及车辆101辆。四是评选出道德模范10人,江川好人11人,其中向市级推荐5名,3名获玉溪好人荣誉称号。评出“十星级文明户”4572户,活动覆盖64个行政村,农户参评率达95%。建设善行义举榜93块上榜415人。开展清廉示范家庭活动,举办文明讲堂150期,受众12000余人次。通过系列活动,影响带动身边的群众向先进典型学习,极大地提升了广大群众的道德素质。

(5)文明创建工作存在短板。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印发了《玉溪市江川文明单位 文明村镇 文明校园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江文明办〔2020〕6号)文件,明确了创建标准和管理,常态化开展创建活动。评出区级文明单位9个、文明校园7个,文明家庭10户。并积极向市级推荐上报。其中:前卫镇业家山村委、前卫镇小街村委会下高桥小组、雄关白石岩村委会小田小组已获区级文明村镇荣誉称号。二是加大文明单位的管理。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创建单位对照《全国文明村镇测评体系(2020年版)》进行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充分发挥各级媒体平台、公益公告和网格责任单位的作用,加大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对创文的参与率、知晓率和满意度。发挥创文专项督导组加强各网格的督查力度,对网格责任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形成了天天有督导、周周有通报、月月有评价,季度有评比、年年有考核的长效机制。

(6)部分重点工作宣传氛围不浓。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社会面宣传。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近期重点围绕宣传脱贫攻坚、全面小康、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清廉江川”建设等工作在主城区利用宣传栏、户外广告牌、LED屏、电子屏、黑板报、发放宣传单、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等社会方式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制作安装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宣传喷绘标语1017条,宣传展板1140块,张贴宣传画册38990份;充分利用LED屏、电子屏等播放宣传标语66400多条次;开展“七个专项行动”宣传活动300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5600多份。制作创文、全面小康、脱贫攻坚固定宣传牌60块,宣传小景31个,公益广告1070条,张贴宣传画册16400份,利用LED屏、电子屏等播放宣传标语3000条次,制作发放各类宣传册、宣传折页、宣传日历、宣传海报等16万份。修复破损公益广告9871.35平方米。在做好面上宣传的同时,更注重点上的宣传,积极主动协调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人行等相关单位及其所辖相关行业部门在公路沿线、建筑围档、街头巷尾制作公益广告并利用LED屏、电子屏、出租车顶灯滚动播出公益广告进行宣传,做到抬眼可见、举足即观,为各项重点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创新设计制作独具江川特色的“清廉江川”宣传版面,加强廉政文化和扫黑除恶知识宣传,在部内打造“清廉江川”宣传走廊,带头做好示范,提升宣传广度,增强宣传效果。二是抓好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区广播、电视台、玉溪日报·江川专版等传统媒体和江川新闻网、江川网、云南通江川客户端、江川发布、云南江川微博、江川星云APP、抖音等新兴媒体,全方位围绕区级重点工作开展新闻宣传,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全年在中央、省级媒体刊稿1540篇,比2019年增加1043篇,增长率为209.86%;在市级媒体刊稿852篇,比2019年增加107篇,增长率为14.36%;在玉溪电视台《玉溪新闻》播出489条,比2019年增加47条,增长率为10.63%。区级平台发布新闻11682条。电视《一周说》节目制播45期,曝光不文明行为专题3期,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12303条次;江川网、江川新闻网、江川星云APP开设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文明城市创建、脱贫攻坚等专题专栏8个,积极对接玉溪电视台《亮见》栏目拍摄7个专项行动、清廉江川、星云湖保护治理、脱贫攻坚工作进展与取得成效6期,凝聚干部群众力量,营造齐心协力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拓宽宣传领域。利用宣传日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加大7个专项行动、文明城市创建、清廉知识和扫黑除恶知识阐释力度,创作独具地方特色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花灯说唱、快板说唱公益广告8个小视频等作品,深受群众喜爱,有效引导公众,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结合“新春走基层”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组织区文艺工作者创作脍炙人口的原创作品,多平台展示扫黑除恶和“清廉江川”知识宣传,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宣传氛围。在全区打造87个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30个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点,12个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点,4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开展爱国主义宣讲13次。系列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开展,有效助力了我区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和群众文明素质的提升。

(7)对文化产业发展壮大培育不够。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服务企业,积极服务联网直报企业、老包佳工艺坊、金轩富金属制品厂,引领和带动小微企业发展;二是促进文旅融合发展,组织开展“邂逅星云 荷你有约”2020中国·江川首届乡村振兴农旅文化节,组织开展2021年“新跨越 新起航”环星云湖徒步活动,约14000余人参加活动,充分展示了江川形象,大大宣传了江川优秀文化;三是壮大文产比重,巩固壮大特色铜器文化产业、传统烟花火炮产业、纸制品加工、彩印包装和陶瓷五大板块文化产业,培育规模以上文化企业2家,紫砂企业1家。江川古滇铜街项目已开工建设,组织参加省、市、区各类展会、博览会3次,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四是发挥人才示范作用。继续办好青铜文化产业班、铜器工艺品制作培训班,实施“1对N”师傅带徒弟培养计划和名家名匠培养工程。培植出云岭首席技师1 人、云岭技能大师3人、云岭技能工匠7人,云南工艺美术大师2人、云南金属工艺大师2人、兴玉技能大师2人、玉溪市民族民间工艺师4人。

(8)监督管理职能不到位。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宣传。2020年,全区发出版权宣传折页3000余张,各成员单位结合业务开展宣传,电信江川分公司利用开展业务的时机宣传客户1000余户,动员160余户客户关注“绿书签”微信公众号;各成员单位利用“清洁家园”活动、“创文”等时机在各单位负责的网格开展宣传活动,覆盖了县城建成区大部分小区住户及商铺,拓宽了宣传渠道,扩大了宣传人群覆盖面。二是加强电影放映统计工作。5月份恢复电影放映后,农村电影放映每月上报统计报表,内容包括放映场次,放映地点,电影名称,放映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观影人数等,农村电影放映得到了有效的监管。三是加强版权市场监督检查。组织区教体局、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在中小学开学前后开展了2次校园周边文化市场联合检查行动;为加强渠道管控,坚决防范和查堵利用物流快递渠道寄递非法、有害出版物,组织区邮政局、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2次物流快递企业检查。目前全区共有天天快递、百世快递、韵达快递、申通快递、中通快递等5家快递公司53个收寄点;组织大街街道、区市场监管局、区邮政局、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区文旅局2次对全区出版物市场、校园周边文化用品店、游商地摊、超市开展涉黄涉非、侵权盗版、无证销售出版物检查,对宾馆酒店开展携带非法有害出版物入住、非法超范围接收电视信号等进行检查;组织区教体局、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检查2次。截止目前,查缴违法出版物1905册,其中:非法出版物1196册,违禁出版物129册(邪教反宣品),侵权盗版出版物531册(片),中小学试卷49张,处置网络有害信息2条,报送上级线索2条,审结案件4件。

(9)舆论斗争工作方法创新不够。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持续深化融合创新发展理念。坚持一体化发展方向,实现区级11个媒体平台信息内容、管理手段的共融互通,提高融媒体业务管理和运营效率,强化网络内容建设,扩大优质内容产出,创作点击量200万+原创作品1个,播放量100万+原创视频5个,播放量10万+视频31个,阅读量10万+图文稿件22篇,传播力和影响力持续提升,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二是丰富舆论斗争方式手段。持续完善升级传播矩阵,在原有广、电、报、网、微、端的基础上,开通上线江川区融媒体中心官方抖音号、快手号,扩大用活正面宣传阵地,改进创新正面宣传的传播方式,2020年在中央、省级媒体刊稿1540篇,在市级媒体刊稿852篇,在玉溪电视台《玉溪新闻》播出新闻489条,开展“现场云”直播11场次,线上区级平台发布新闻11682条,线下在全区范围内制作固定宣传牌60块,宣传小景31个,公益广告1070条,张贴宣传画册16400份,利用LED屏、电子屏等播放宣传标语3000条次,持续用好用活各类舆论斗争手段,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舆论影响力持续扩大。三是强化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大力培育全媒体人才,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分批分期全员到上级媒体跟班学习,组织网评员参加全市网评实训,通过工作实战有效提升预舆论斗争能力。建立每周二19:30全员业务学习常态机制,通过邀请全媒体专家现场教学、互动交流等多种形式,创新宣传话语体系,有针对性地提升新闻采编业务能力和舆论引导工作能力,主动有效引领网上舆论导向。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阵地管控不力。”的整改情况

(10)凝聚全区意识形态工作合力不够。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落实“四种责任”。2020年区委常委会15次传达学习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资料,对区人民法院、区教育体育局等26家单位开展意识形态专项巡察,对66个党组织进行了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年度考核,严格落实派单制度,派发“四种责任”清单36份。区委书记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与66家责任单位签订了工作责任书、与区委常委签订了“一岗双责”工作责任书,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协助书记积极抓实抓好统筹协调工作。全区各党(工)委(党组)均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完善相关措施和制度,层层分解、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二是坚决做到“七个纳入”。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区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年度综合考核,纳入区委“七位一体”工作项目,纳入党校教学计划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列入每年工作要点和计划,作为党组织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三是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出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操作、考核等文件,进行百分制量化计分考核,区委意识形态工作年终考核占比5%,推动责任落实。

(11)理论武装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丰富学习形式。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听讲座”与“畅交流”相结合等方式,不断丰富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区各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按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市区委贯彻实施办法要求,通过邀请教师授课、参观学习、交流学习感悟等形式,提升学习效果。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学习强国”学习积分、每周政治学习纳入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各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8次以上,认真参照《每周政治学习内容建议》组织开展学习,并按时上报学习情况,各单位“学习强国”平均积分在5000分以上,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参与学习的活跃度。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11次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并下发《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宣传部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制度(试行)的通知》(玉江宣发〔2020〕52号),目前,已深入19个党(工)委(党组)开展巡听旁听,全程参与监督学习过程,第一时间反馈存在问题,提出学习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指导和督促,促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精、制度严、形式活、效果实。三是注重学习转化。各党(工)委(党组)通过中心组学习主题,切实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积极主动将理论学习成果有效转化为推动江川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进一步提升学习质效,促进学用结合,将学习力转化为落实力。

(12)制度执行不力,责任压得不实。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提高预判能力。严格执行《区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组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季度风险点排查调研,针对突出矛盾、主要风险作专题分析研判,通过自检自查与调研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深入排查存在风险点,不断提高风险预判能力。2020年,针对预判情况,派发“四种责任”清单36份,高质量报送季度、半年工作报告。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建立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人才库,广泛吸收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区文旅局、区社科联等29名人员组建专家库,积极吸纳64名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加入分析研判队伍,探索完善分析研判全面工作机制,提升分析研判工作精准度。三是压实主体责任,提高履职意识。各级党(工)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党(工)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党(工)委(党组)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审核把关制度,季度、半年、年度报告经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签字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四是强化监督问效,提升报告质量。对各党(工)委(党组)报告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并将报告完成情况作为意识形态工作年终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区委巡察专项检查内容,确保研判精准,报告准确。

(13)舆情处置不及时、监控不到位。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全方位全时段网络舆情监测研判预警。成立江川区网络应急中心,明确舆情监测分析研判作为重要工作职责,具体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监测预警、网评队伍管理等工作。通过“人工+智能”实现网络动态实时有效监测,采购使用云南耳尖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舆论风控项目,试用西安康奈科技有限公司舆情秘书监测系统,强化与市公安局江川分局网安大队信息互通,全方位全时段、多层次多维度进行网络舆论监测巡查,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引导。2020年监测发现涉江网络舆情104件,发出《网情预警专报》48期,上报《网情快报》12期。二是健全完善合理有效的网络舆情联动应对工作机制。拟定了《玉溪市江川区网络舆情联动处置办法(试行)》《玉溪市江川区网络评论员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区委深改会审议通过在全区印发实施,从及时发现网络舆情、准确掌握舆情动态、科学分析研判情况、妥善处置网络舆情、有效引导网络舆论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形成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应对处置、后续跟踪的工作机制,密切部门交流和联动协作,确保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及时有效。召开专题分析研判会19次,排查舆论风险点91个,向涉事部门发出动态监测报告337条次,指导相关责任单位开展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有效应对负面舆情26次。三是提升舆情引导处置能力。坚持舆论风险点排查、舆情预判分析、舆情监测登记、网络舆情风险预警、舆情专项研判会议、舆情应对处置、舆情“回头看”总结的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网络舆情工作方法,科学有效落实工作任务。强化工作队伍业务培训,重点组织学习网络舆论引导方式、创新网评话语体系、网络舆论追踪技巧、网评跟评技巧等,开展全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班1次,网评员专题培训2次,网评员日常跟评实训15次。组织开展网评工作25次,执行网评指令56次,发帖6065条,跟帖3672条,有效疏导社会情绪,维护良好网上舆论环境。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14)责任压得不实。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重要部署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性,行动上做到全面从严治党贯穿日常工作方方面面,与日常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全员的职责任务分工,共同抓好工作落实,2020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建立干部廉洁档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各18份,部长对班子成员派单12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4份,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份,廉政承诺4人次,开展专题廉政党课讲授4次,剖析典型案件并分享心得6次。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严格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为党员干部履职做出示范,实现业务工作部署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执行纪律。健全完善《区委宣传部工作规则(试行)》,认真执行好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末位表态制度,每月组织召开部务会议专题研究相关工作,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工作分别由相关班子成员组织负责,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及时通过班子会议、部务会议研究决定。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日、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切实抓好全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正能量。

(15)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遵守各项制度。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江川区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执行力若干意见》,通过班子成员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强化党员干部自我约束,主题党日全体党员干部齐读党章,分享学习心得,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外出报备制度,全员模范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工作规矩,没有出现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串岗等现象。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结合各自岗位工作实际,全年部长与班子成员及联系单位主要领导开展廉政谈话13次16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21次57人次,做好提醒谈话,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三是积极报告工作。主动向纪检监察组报告工作,邀请列席部务会监督指导工作开展12次,抓实作风建设工作。

(16)“清廉机关”、“清廉家庭”创建工作不到位。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将清廉建设贯穿工作始终。以创建“清廉示范机关”为目标,对标创建标准,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平台积极宣传好清廉乡村、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建设内容,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展示工作中的创新举措、特色亮点工作、先进人物事迹、经验做法成效,积极主动向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推荐报送全区工作开展情况,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江川”建设的认同支持,积极营造“清廉江川”建设的浓厚氛围,助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区级各平台刊稿20条,策划制作《一周说》栏目,协调玉溪电视台拍摄《亮见》栏目,省级媒体刊稿6条。同时加强对部内干部的教育引导,做到干净和担当、勤政和廉洁相统一,全力打造一支旗帜鲜明讲政治、作风优良能干事、风清气正守规矩的宣传干部队伍。二是深入推进“清廉家庭”建设。牵头做好“清廉家庭”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家庭助廉”教育和“家庭助廉”承诺,积极探索建立“清廉家访”制度,经常开展党员干部家访活动。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管好亲属和身边人。开展“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系列活动30次,挖掘传承廉洁好家风好家训的先进家庭43户,培养选树了一批“廉内助”,让好的家风涵养好的政风和社风。在全区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小组干部家庭中开展“清廉家庭”申报工作,对申报的43户家庭组织进行评选公示确立为“清廉示范家庭”。

(17)公务接待无公函。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2019年2月27日市级人员到江川调研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用餐555元,就餐11人,已经按要求完善接待公函及接待人员清单。下一步我部将严把制度关,按照《江川县“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函(通知)制度,梳理完善单位内部公务接待报销凭证,无公函(通知)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及报销,从源头上杜绝此类报销事情发生。

(18)公务接待陪同人员超标准。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照《江川县“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修订完善了我部的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人员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的标准,严禁出现陪餐人员超标准。同时会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严格明确要求,按照公务接待标准进行陪餐,从而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19)存在同城接待。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把制度关,按照《江川县“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修订完善了我部的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同城接待,从源头上防范同城接待。

(20)发放相关费用把关不严,人员范围把握不准。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2019年1月31日宣传思想文化课题大调研经费开支5000元、2019年7月4日江川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征文稿费、评审费总计8400元、2019年7月11日江川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评委费3000元这3笔费用已经全部退缴。今后我部将严把制度关,发放相关费用严格按照发放标准、范围进行。

(21)报销要件不全。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2017年1月26日购买菜籽油35桶和2018年1月6日购米17袋走访慰问,已经按当时实际发放人民完善报销附件;2018年2月6日开渔节青铜展评活动支付玉溪蒲公英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费用60000元,已经完善协议;2018年5月17日报销宣传标语制作费3750元,已经完善具体宣传标语制作明细清单。今后我部将严把制度关,按照要求如报销基本支出类的,则要求报销凭证包括发票、刷卡小票、明细清单;如是报销项目支出类的,则报销凭证包括发票、合同协议、明细清单、验收结算单,凡是要件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3.关于“执行招投标办法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22)2019年7月,宣传部修缮新办公室,中标合同价为67,543.2元,结算价为78791.28元,超出合同价11248.08元,超16.65%,对超出工程量没有重新组织招投标。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达到标准进入区政府采购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的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招投标。二是对未达到区政府采购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的项目,由部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等各级各类招投标管理规定组织招投标,全年共组织招投标5次,做到权限、流程规范,项目监管、质量把关严格,验收结算、资金支付合规、资料收集归档完整规范。

4.关于“落实基层减负要求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23)发文多。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按照“少发文、发短文”原则,严格执行公文报送程序和公文审签程序。对上级党委、机关公开发布、没有具体的考核和制发配套文件要求,且没有结合实际提出实质性贯彻意见的,不予发文;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严格控制制发检查、评比、考核类文件;对能通过传真、函件等文字形式解决问题的,不予发文;能单独发文的不联合发文;严格控制发文篇幅,对部署重要工作的文件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的不超过3000字。

(24)会议统筹整合不够。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按照“少开会、开短会”原则,实行“无会周”和相对集中开会日制度。对一般性工作部署及议事协调会议,原则上安排每周一或周二集中召开。加强会议的统筹整合,每季度的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舆情分析研判会、“扫黄打非”专项整治会和网络安全检查会等会议,能合并召开的不单独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能以开小会、开短会解决问题的,尽量不开大会。能以电话、网络等形式完成工作任务,或能以书面形式征求意见建议的,原则上不召开会议。

(三)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25)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程序不规范。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待本年度民主生活会按规定和程序规范开展。

(26)组织生活会要求不严。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本年度组织生活会严格按要求开展。

2.关于“党支部制度修订有误”的整改情况

(27)2020年1月,修改制定的“三会一课”制度中“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有误;党费管理制度中“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的那个月开始缴纳党费”有误。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对照《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重新修订《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宣传部支部委员会规章制度》。一是《党支部工作保障制度》第二条“不定期召开支委会,研究.....”修改为“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二是“三会一课”制度第一条“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修改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由组织委员召集并主持。”第二条“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修改为“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由组织委员召集并主持。”三是《党费管理制度》第一条第三款“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的那个开始缴纳党费。”修改为“新入党的党员,应从党员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那个月开始缴纳党费。”

3.关于“日常管理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28)党费日制度执行不规范。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并把党费收缴作为党员履行义务的第一课堂来学习,严格落实“党费日”制度,加强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坚持每月月初收缴党费并做到收缴有公示,确保了党员每月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29)党员积分制管理不到位。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把党员积分制管理融入日常,要求党员结合工作岗位对照目标管理实事求是评价自己的工作实绩,在履职尽责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强化党建电子台账管理,以党员积分制管理为抓手,做好“云岭先锋”网上党支部基础信息录入,每月按时完成“云岭先锋”网上党支部各项基础信息录入工作,提高云岭先锋APP的运用率。

(30)“三会一课”制度材料上报有误。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区委宣传部工作实际开展支部学习活动,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二是对加强党建工作研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上报相关材料,进一步规范各类台账资料管理,确保材料质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电话:0877—8011222;电子邮箱:yxjcqwxcb@163.com。


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宣传部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