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8 15:41:14
为深入推进我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进一步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江川区2021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工作通告如下:
一、贷款对象范围
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为贷款对象范围和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诚实守信,申报贷款前男性不超过57周岁,女性不超过52周岁,不受户籍限制。
(二)申请人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在江川区范围内具有固定经营场所。
(三)申请人及配偶只允许其中一人申请,申请人及配偶其中一方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另一方不得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不得申报创业担保贷款。
(五)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六)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申请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夫妻双方累计次数不超过三次。
(七)申请人有不良征信的不得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提示: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期间,申请人不得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失业金、公益性岗位安置、不得注销营业执照,一经查处后果自负。
三、贷款类型
个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还款方式:贷款合同签订第12个月偿还本金的10%,贷款合同签订第24个月偿还本金的20%,贷款合同签订第36个月偿还本金的70%。
4.提供备用联系人:备用联系人为江川区内有稳定收入、具备代偿能力的人员。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款。
4.担保方式:玉溪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提供担保,或承贷银行认可的其他有担保能力人员提供的担保、抵押。
四、贴息方式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特别说明,经办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应由财政贴息的利息。
五、申报方式
2021年一律采用网络申报
关注公众号“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便民服务→创业担保贷款→选择贷款类型(三项贷其中一项)→申请区域请选择江川区→选择承办部门→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承贷银行→提交
温馨提示:提交前请再次确认所填写的信息,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无误。
六、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1日上午9:00起至贷款名额满结束。名额有限,欲报从速。(未按通告时间申报的一律无效)
七、承办部门
1.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姚兰,联系电话:8019970
2.江川区妇联,联系人:胡江荣,联系电话:8011224
3.共青团江川区委,联系人:宁筠,联系电话:8011211
4.江川区工商联,联系人:陈玉雯,联系电话:8019218
5.江川区总工会,联系人:许秋怡,联系电话:8012570
6.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沈海燕,联系电话:8013548
每位申请人只可以选择一家承办单位申报一项创业担保贷款,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