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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5 16:00:32

区直各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央、省、市驻江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32号)文件精神,玉溪市江川区残疾人联合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

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在玉溪市江川区行政区域内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年审内容

核定用人单位2020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人数、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平均人数。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江川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三、年审时限

2020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在2021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如实向玉溪市江川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站申报残疾人就业人数,即应在“云南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系统”申报按比例就业年审。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进行年审。

四、年审方式

(一)网上申报:由用人单位自行在云南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系统PC端注册登录,后填写年审信息并上传上述年审材料图片进行申报。

(二)手机平台申报:用人单位可在云南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系统APP、云南省“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在线政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填写年审信息并上传上述年审材料图片进行申报。

(三)现场申报:由用人单位携带上述年审材料到玉溪市江川区残疾人联合会一楼残疾人服务中心(江川区大街街道文林街5号)进行窗口申报办理。

五、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云南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申报表》,并对申报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区残联每年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联系地址:江川区大街街道文林街5号(区残联一楼残疾人服务中心)

联系人:董梦瑶 电话:0877-8018688  14787781713年审咨询QQ群:833256446

玉溪市江川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