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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部分零售药店慢性病定点资格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0-12 15:30:42

根据《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慢性病购药放宽到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玉人社发〔2018〕108 号)文件日常管理规定“慢性病零售药店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发生变更的,慢性病零售药店资格自行取消”,自2021年10月13日起,取消以下零售药店慢性病定点资格:

云南金骏药业有限公司金骏大药房江川云鸿店

云南鹏源药业有限公司星云大药房江城店

云南鹏源药业有限公司星云大药房江川健康广场店

特此通告

玉溪市江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