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2 14:03:56
2022年春节将至,为确保我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双创”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立临时年货市场
(一)设置“年货街”
经营地点:仁和街东段(东至明珠路,西至抚仙路)。
经营时间: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2月4日(共计12天)。
注意事项:
1.“年货街”的经营和管理,由云南星抚城乡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2.“年货街”期间,仁和街东段全路段为步行街,禁止车辆通行,请沿街群众提前做好准备,妥善安排出行。
(二)设置活禽临时交易市场
经营地点:原老街兴农贸市场(区人民武装部东侧,现老街兴农贸市场斜对面)。
经营时间:2022年1月27日至1月31日(共计5天)。
注意事项:
1.中心城区所有街道禁止沿街销售或者屠宰鸡、鸭、鹅、兔等鲜活畜禽和鱼类等海鲜;
2.春节期间,大街农贸市场及老街兴农贸市场内禁止鸡、鸭、鹅、兔等鲜活畜禽和鱼类等海鲜的零散交易;
3.活禽临时交易市场内禁止进行畜禽和鱼类等海鲜屠宰,如有屠宰需要的,请到大街农贸市场或者老街兴农贸市场内的畜禽屠宰处进行;
4.活禽临时交易市场的经营和管理,由云南星抚城乡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三)相关要求
1.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进入临时年货市场的群众要服从市场管理方安排,有序开展经营活动,并严格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3.禁止违反相关规定摆摊设点、出店占道经营,请流动商贩、需要扩大经营的商户,以及有特殊年货经营需求群众,根据其经营的年货类别,主动到临时年货市场开展经营活动。
二、免费开放停车泊位
开放范围:中心城区所有道路的公共停车泊位。
开放时间:2022年2月1日至2月6日(共计6天)。
注意事项:
1.在上述开放范围和时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停放车辆的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请驾驶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有序、规范停放车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良好、便利的出行环境;
3.在上述开放范围和时间内,车辆及车内物品安全由停车当事人自行负责。
三、其他要求
(一)请广大群众和经营者严格按照通告要求,有序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禁止在城区街道摆案烧香、敬神拜佛、祭车祭路等迷信活动,切实营造一个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和节日氛围。
(三)违反本通告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玉溪市江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