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24 15:24:23
为更好地挖掘、抢救、保护和弘扬江川的历史文化,展现江川民间艺人的风采,进一步丰富馆藏档案资源,充分发挥档案“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报请区委分管领导同意,玉溪市江川区档案馆在全区广泛征集民间艺人书画、摄影作品、文学著作及民间工艺品等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江川各界人士创作或收藏的,具有一定思想性和艺术性,弘扬时代主旋律,反映党的建设和经济发展、风土人情的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及文学著作、民间工艺品等,均纳入征集范围。
二、作品要求
作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及文学著作、民间工艺品风格题材不限;书画作品规格不限,摄影作品不小于5/7寸(历史老照片不限尺寸),黑白、彩色、单张、组照均可。
征集作品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原创性,作品需附:作品标题、作者简介、通讯地址及作品简要说明。
三、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欢迎上述作品作者或收藏者直接捐赠原件,由区档案馆接收并永久保存,区档案馆将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或捐赠证书,以作凭证。
(二)复制原件。对于特别珍贵而所有者不愿捐赠原件的,区档案馆将采取复制、扫描的方式进行征集,原件归还所有者。
四、征集时间
此项工作长期开展,区档案馆随时进行接收。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7—8017115
邮 箱:yxjcxdaj@163.com
联 系 人:鲁 波 18008777566
李世玉 13608894596
通讯地址:江川区宁海路中段19号(玉溪市江川区档案馆)
邮 编:652600
玉溪市江川区档案馆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