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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卫镇返乡报备小程序正式上线!附各村(社区)咨询电话

发布时间:2022-03-15 00:00:00

  为严防新冠病毒的输入和传播,保障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要进入前卫镇辖区的人员,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提前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主动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村(社区)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一、哪些人员需要报备?

  请以下人员提前主动报备,配合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一)从境外、省外、省内25个边境县入区人员。

  (二)有中高风险地区、确诊病例所在县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行程码带*号)旅居史人员。

  (三)接到各级疾控中心电话、短信告知或与发布病例轨迹有交集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时空伴随者等风险人员。

  二、报备方式

  可本人自行或他人代替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前进行报备:

  方式一:使用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如实填报信息,并上传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的截图或照片。同一人多次填报或填报多人需点击填报界面右下角“再填一份”进行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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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二:微信搜索并关注“水乡前卫”公众号,点击下方“返乡报备”进行填报。

  方式三:联系居住地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进行报备。

  三、联系电话

  如果您想了解疫情防控政策或有其他问题,欢迎拨打所在村(社区)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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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江川区医院核酸检测便民信息

  江川区人民医院为全区唯一开展核酸检测的医院:

  核酸检测时间:每日8:00—22:00;

  领取检测结果方式:自行到区医院医技楼一楼大厅自助打印报告,或次日打开“云南健康码”查看;

  24小时值班电话:0877-8032553。

  五、隐瞒、瞒报行程信息和不配合流调的法律后果

  (一)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构成妨害公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