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新闻网
  1. 首页
  2. 通知公告
  3. 正文

关于全面加强江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4-01 17:16:36

  当前国内疫情呈点多、面广、频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我区“外防输入”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您合理安排出行

  密切关注国内、省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近期非必要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所有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或带*人员,以及14天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建议暂缓入(返)江,确需入(返)江的应严格遵守我地疫情防控规定。清明节期间倡导省外、市外人员暂缓返乡祭扫和跨区域祭扫,提倡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祀、书写寄语等绿色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先人,降低实地祭扫人数。

  二、请您配合做好重点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

  (一)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及工作单位报备,并自觉配合做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5次(第1、4、7、10、14天)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二)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及工作单位报备,并自觉配合做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进行3次核酸检测(第1、3、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1、7天),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行程卡带*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及工作单位报备,并自觉配合做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四)近14天内从本土疫情省份及省内地区入(返)江人员,以及收到疫情风险告知短信的人员,要主动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进行查验,抵江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

  (五)若您经核实为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请详细如实告知近期活动轨迹,并主动配合地方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六)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安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请您不要外出,做好家庭防护,随时关注身体健康状况,有症状及时向村(社区)报告。

  三、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

  全区上下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清明节期间若您到公墓区内祭扫,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服从指挥管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做到错峰祭扫、即扫即走,减少在殡葬服务场所停留时间。

  四、公共场所常态化防控要严之又严

  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馆、药店、旅游景区、KTV、网吧、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电影院、学校、医院、农贸市场、殡仪馆、公墓等重点场所,必须在入口处安排专人,严格查验云南健康码、行程卡,测量体温,一旦发现两码或体温异常的人员要立即管控,并报属地指挥部。

  五、继续做好个人防护

  要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外出正确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的良好习惯。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全程佩戴口罩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尽快完成全程接种。

  江川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变化,适时调整相关管控措施。

  江川区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值班电话

  江川区应对疫情指挥部办公室:0877-8019819

  星云街道:0877-8021135

  宁海街道:0877-8018597

  江城镇:0877-8091318

  前卫镇:0877-8331300

  九溪镇:0877-8887089

  雄关乡:0877-8085201

  安化乡:0877-8337650

  江川区经营性公墓联系方式

  江川福德陵园:洪德华 13988455177

   玉溪市江川区委区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