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21 09:36:57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督察报告指出普洱市毁林种茶,天然林保护修复任务艰巨问题。对此,普洱市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多措并举,打出“快、力、广、清、严、准、全、明、紧、强、实”全套组合拳,举全市之力,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上下联动,谋划部署“快”
普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种茶毁林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在全省尚未启动专项整治前,市委、市政府已就严厉打击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作出安排部署,各相关部门严格抓落实。
在全省种茶毁林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召开后,普洱市政府及时召开了全市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先后印发了普洱市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治工作报告制度、整改方案、技术方案等多个文件,通过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全面抓好督查检查,为全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专项整治期间,普洱市成立市级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包保组,到各县(区)开展督导工作。市林草局和市森林警察支队分别成立了清查整治组、案件查办组,负责提供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政策咨询、法律支持。通过全面自检自查工作,形成了“问题、责任、线索”3个清单。期间,全市共发现疑似图斑4465个,面积2287.0115公顷。经核查,涉及违法图斑1081个,涉及案件1235起。
精准施策,整治措施“准”
专项整治过程中,针对相关问题,普洱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提出4类处置意见,细化分类处置措施,定目标、定时限、定责任,指导县(区)依法依规推进工作,确保违法违规问题全面、有序处置到位。专项整治期间,收回林地216.8405公顷,恢复植被503.4394公顷。
与此同时,普洱市及时跟进执纪问责工作,严肃追究处理监管失职、履职尽责不力等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共立案查办953起,打击处理涉案人员950人,共约谈问责131人。
通过开展以非法侵占林地、盗伐滥伐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火灾防控、毁林种茯苓、违规采脂等为重点的集中打击破坏森林草原生态系统违法犯罪行为“百日攻坚”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普洱市从严从实打击林草生态领域各类违法犯罪,确保种茶毁林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为确保林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因森林警察队伍转隶改革出现断档、衔接不畅等问题,普洱市结合机构改革工作,以种茶毁林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在全省率先组建了市、县(区)两级林草综合执法队伍。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的通知》要求,普洱市各县(区)科学编制《县级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严格执行林下种植林地利用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控制林下种植利用林地开发强度标准,确保全市森林生态系统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
加大投入,综合治理“强”
在强化专项整治的同时,普洱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不断改善天然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普洱市出台《普洱市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实行六级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新模式。同时,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真正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
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目前,普洱市种茶毁林专项整治工作已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组的全面检查验收。
普洱市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市天然林种茶毁林面积由2017年的1711.5亩减少到2019年的568.5亩,种茶毁林面积逐年下降;全市天然林面积由2017年的3362.24万亩,增加到2020年的3587.5万亩,居全省第1位;森林面积由2017年4611.05万亩增加到2020年的4955.82万亩,居全省第1位;林地面积由2017年5350.33万亩增加到2020年的5399.61万亩,居全省第1位;森林蓄积量由2017年2.86亿立方米增加到2020年的3亿立方米,居全省第1位;森林覆盖率由2017年的69.4%提高到2020年的74.59%,居全省第4位。全市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