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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三届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27 08:52:23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5月12日至6月13日对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全面巡察。2022年7月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市场监管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和《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紧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网络学与书本学、专题学与周一政治学习、党课与微党课等多结合,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等多渠道,深化学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学习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实行股室轮流讲学制度,自整改以来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三会一课”9次,主题党日活动3次,微党课5次,各股室轮流讲学12次。三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调研,班子成员撰写调研报告5篇;四是坚持走出去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共20人次到省、市参加专题培训。

  (二)关于“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市场主体培育。高位推动压责任。组织召开调度会3次,及时分解任务,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做到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督促、一月一通报,助企纾困保存量。兑现奖补经费23万元,小微企业贷款60万元,免费为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提供核酸检测1.8万人次,让存量市场主体有信心,能生存。开展引导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实行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推广个体户网上登记智慧化自动化审批,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同时深入乡镇、社区进行农业服务公司登记注册指导,成立村(社区)创办现代农业服务公司65户;深挖潜力扩增量。8月13至19日,深入各乡镇(街道)调研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为个体工商户培育排出时间表、倒逼目标。截至9月,全区新设市场主体4650户,完成全年任务的100.76%;净增市场主体3476户,完成全年任务的93.39%。二是切实落实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职责。开展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文明用餐、公筷公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宣传活动,形成了共治良好局面;推行农贸市场管理“六看”、餐饮单位“八查八看”自律守则工作法,切实开展食品安全“铁拳行动”,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6156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45份。持续巩固深化“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签订“净餐馆”承诺书1511份,餐饮安心码覆盖率96%。积极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明厨亮灶100%覆盖。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积极完成区政府下达的经济指标任务,餐饮业营业额增速三季度排名全市第三。三石酒楼等7户餐饮单位拟纳规纳限完成前期工作。

  (三)关于“落实‘四大安全’监管职责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突出重点领域监管。对97户学校食堂进行拉网排查,抽检38批次,检查校园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321户,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提示牌90余张,校外营养餐供餐单位4户,检查覆盖率100%。对辖区内8户“食品”、“保健品”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加大食品、农产品监督抽检和风险检测及专项检测力度,抽检794批次,合格率98.1%。完成农残快检4795个批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百日行动、散装白酒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网络外卖食品、保健品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共查办食品违法案件64件。 二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完成33批次药品、3批次医疗器械、10批次化妆品抽检任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剑”联合行动、“药品安全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立案查处违法经营使用医疗器械案件8件,药品案件5件,化妆品案件5件。三是强化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落实工业产品巡查制度,对获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10户企业进行重点巡查,共抽样品36个送检。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34户,排查问题隐患36条。对在用的起重机械、叉车使用存在问题的12家石料加工厂下达整改指令书,进行了会议约谈。

  (四)关于“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谋划知识产权工作。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全区知识产权战略发展规划方案,组织“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全区共指导办理商标、专利注册申请等咨询50多件。截至8月,专利授权量105件,商标注册149件,有效注册量2542件。目前,全区发明专利有效量38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36件,同比增长8.8%,受理2022年度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和期满复审企业3户,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户;二是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开展“涉养老诈骗”专项行动2次,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专项行动1次。三是积极开展无证无照查处工作。督促办理营业执照65户,依法查处案件7件。强化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将行政处罚信息记入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截至目前,全区行政许可信息归集1391条,行政处罚信息归集102条,抽查检查信息归集1023条,共计2516条。

  (五)关于“案件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审核案件。严格案件审核程序,做到各办案机构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办案过程符合法定程序,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二是建立完善了《玉溪市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办法》,促进依法行政。三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做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落实“责任事项”共14462项。四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截至9月,共办理案件 128件,罚没金额 21.92 万元。

  (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始终坚持把政治理论武装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四种责任。召开2次意识形态专题研判会议。三是按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执行领导干部派单制,派单16次。四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五是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查;六是强化干部教育。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及日常监督机制。七是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排查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安全监管及行政审批等各类风险隐患38个,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要求于9月30日前整改到位。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行政执法‘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照法律法规,严格办案流程。认真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包容审慎监管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服务与执法并重,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传播,实行先教育再处罚的原则。三是组织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规范了执法流程。四是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查处涉嫌经营假药案件1件,已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办理。

  (二)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对清点、盘点出超过使用年限、损坏确已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共189项,已向区财政局提出报废申请,待区财政局批复后进行处置。 二是修订完善罚没物资管理制度,加强罚没物品管理。制定《玉溪市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办法(试行)》,设立罚没物品专用仓库,对罚没物品实行定点统一保管。三是按流程规范处置资产。原九溪工商所办公用房已向区国资委书面报告资产处置的请示,待批。

  (三)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制度,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使党的各项纪律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红线、高压线。二是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推动监管。三是对局机关各股室及各管理所对工作作风问题开展专项督查。

  (四)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8月19日印发了《玉溪市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玉溪市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

  (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作风教育;二是强化措施,严格控制一般性费用支出和公务接待费用,截至9月份,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50.75%;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截至目前,全局车辆全部按照平台规范管理。

  三、关于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一)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和监督。二是研究制定了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及时研究处理市场监管工作中的行政事务,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与会成员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加强对个私协会的指导。指导个私协会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推动各项纾困政策落地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指导个体协会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创建、小个专党建等工作。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及时与区委编办、人社局对接汇报,积极争取指标,目前已招录选调生1名,退役军人2名。

  (二)关于“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层层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17项。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党建工作情况。二是加大对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积极探索“党性锻炼+理论学习业务培训”模式,采用讲授、案例、电化教育等培训方式,推动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培训的工作格局。

  (三)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及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玉溪市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班子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程序召开,共召开党组会18次,均于会前3天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前报告表报纪检组,并由专人负责规范记录。

  (四)关于“对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玉溪市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时用工管理办法》规定,按要求加强编外人员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电话:0877-8011293;电子邮箱:jcscjgb@123.com。

  玉溪市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