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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反诈意识,筑牢防诈堤坝

发布时间:2023-09-13 08:48:31

  为有效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提高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结合在矫对象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占比较大的实际,宁海司法所多措并举、形式多样讲反诈,进一步提高反诈防骗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将社区矫正与法治宣传教育深度融合,于9月12日下午联合江川星抚法律服务所开展“知法明理·反诈防骗·你我同行”主题集中教育活动,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反诈意识,筑牢社区矫正对象防诈堤坝。

  活动中,7名电信诈骗类社区矫正对象上台现身说法,讲述自己违法犯罪的惨痛经历和血泪教训,以自己的真实案例警醒教育其他社区矫正对象远离诈骗,重新好好做人,树牢遵纪守法意识。

  江川星抚法律服务所主任赵栩莹结合法条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进行了详细讲解,重点指出二者最大的区别:帮信罪的被告人仅向犯罪分子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并不直接参与犯罪资金的转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被告人是以取现、转账等形式直接参与转移犯罪资金,判罚较帮信罪要重。深入分析犯罪原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普遍文化水平较低,贪图高额利益;二是经济压力较大,有不劳而获、妄图天上掉馅饼的想法;三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不会被轻易查获,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有的短短几天事情就败露,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她告诫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一定要汲取惨痛教训,提高防范意识,不要心存侥幸,更不要因为贪图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一定要保持清醒认识,做到不听信、不轻信、不转账,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更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不参与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如若发现身边有类似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宁海司法所所长对日常矫正纪律作了强调和要求。

  此次专题集体教育,极大地提高了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反诈防诈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筑牢了反诈堤坝,增强了法治意识,为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打下了坚实基础。